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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学校团委领导班子选任工作的通知

编辑 : 骆伟钊 发布时间 : 2024-04-15

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启动学校团委领导班子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一)团委书记1名

(二)团委副书记1名

二、任职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任职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全局观念与服务意识,具有依法办事、求真务实、勤勉尽责、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素养;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的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经验;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级合格及以上。

(二)具体岗位要求

1.团委书记: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以上正科级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3年以上中层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3年以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历,对共青团的工作有基本的认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5)在编在岗,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限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2.团委副书记: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以上副科岗位(含参照管理)任职经历;或具有3年以上管理八级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历,对共青团的工作有基本的认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5)在编在岗,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限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三、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动议研判

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分析研判,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形成工作方案,报党委研究确定。

(二)发布通知

在学校官网发布选任通知。

(三)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1.谈话调研推荐。由干部选任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谈话调研推荐工作。

2.会议推荐。根据谈话调研推荐情况研究列出参考人选,进行会议推荐。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成立考察组,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考察材料。

(六)党委会讨论决定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后,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四、纪律监督

1.各单位应以大局为重,积极配合做好本次干部选任工作;组织作出决定后,相关干部应服从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任职,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2.设立干部选任工作意见箱与监督电话,全程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学校纪检室负责受理对违纪问题的举报、申诉(电话:83312696,电子邮箱:gdzyjwb@163.com)。对大家反映的意见,及时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对违规违纪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党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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