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外语外贸学院专任教师曾帆,由于2023年3月学校组织下企业实践时,遗漏相关个人认定材料,现将具体情况予以说明:
曾帆于2022年10月至12月主持佛山市瀚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微课资源建设横向课题。根据学校《教师参加企业(社会)实践 (调研)管理办法》(粤职院制发〔2021〕13号)教师下企业实践的相关要求,符合文件学校管理办法的“第五章第九条第四点”:“以学校名义承接横向课题并签订技术合同,以到账经费认定企业实践时间,工科 (包括艺术设计系)到账1-2 万元认定1个月:2-3 万元认定1.5个月:3-4 万元认定2个月;4-5万元认定2.5个月;5-8 万元认定4个月;8-10万元5个月;10 万元以上6 个月;到账不足1万元的按比例推定。非工科类到账0.5-1万元认定1个月:1-1.5 万元认定1.5个月;1.5-2万元认定2个月;2-2.5万元认定2.5个月;2.5-4万元认定4个月;4-5万元5个月;5万元以上6个月;到账不足 0.5万元的按比例推定。”
2023年3月,学校公示2022年下企业实践名单时,名单中没有该教师。经向个人了解,并核对相关材料,该教师已于2023年3月30日补交学院,学院于2023年3月31日发送至人力资源部。该情况已跟人力资源部核实,曾帆老师在2022年10月至12月主持佛山市瀚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微课资源建设横向课题认定下企业实践9天有效。
特此说明,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日。
外语外贸学院
2023年10月27日
2、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