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高职商贸教指委关于公布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高职商贸教指委〔2023〕7号)(附件1)开展2023年立项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对我校2023年立项的四个商贸教指委项目开展验收工作((详见附件2)。
二、结题形式
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验收材料报送教务部左老师邮箱:352873336@qq.com,打包压缩统一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商贸教指委2024年教改项目结题材料-申报人姓名”。结题材料包括:
(一)开题报告(附件3,签字盖章PDF扫描版);
(二)结题报告书(附件4,签字盖章PDF扫描版);
(三)成果文件 (PDF扫描版),包括研究报告(附件6)、论文、著作或教材、专利、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
(四)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7,重点项目申请延期需填报);
(五)重点项目还需提交项目资金审批文件和第一申报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项目资金使用证明(非重点项目无需提交)。
三、其他事宜
(一)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并提交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成果等结题材料。
(二)课题组成员有变更的,结题证书以结题报告书写明的主要研究人员名单为准。
(三)教指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发文公布验收结果并发放结题证书。
(四)项目负责人可加入粤高职商贸教指委教改项目管理工作QQ交流群(群号:209073922),以便沟通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等。
附件1:粤高职商贸教指委关于公布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高职商贸教指委〔2023〕7号)
教务部
2024年3月12日